编号:2025041810300730377浏览数:16
孙素芳
2025-04-18 10:30:07
实名投诉 投诉人(病患者):孙素芳,女,69岁, 联系电话:18641957383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 被投诉单位:辽阳市中心医院 举报时间:2025年4月18日。 事实与事由: 辽阳市中心医院在2024年6月15日对病患者孙素芳(女,69岁)的胸部CT检查中,严重失职漏诊气管内病变,导致患者病情延误8个月,最终确诊为气管腺癌,造成不可逆的医疗损害,现要求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事实与证据: 1、2024年6月15日初次就诊漏诊 患者因“复查”就诊于辽阳市中心医院,行胸部CT平扫。 检查报告单明确记录“各叶支气管畅通,纵隔内未见肿大淋巴结影”,未提及气管内任何异常。 关键遗漏:2025年2月18日复查CT(辽宁省肿瘤医院)显示,气管前壁存在“菜花状软组织密度突起(1.3x0.6cm)”,报告且明确标准与2024年6月15日CT片对比“病变已增大”。证明该病灶在初次检查时已存在,但被漏诊。 2. 漏诊直接导致病情恶化 8个月后(2025年2月)复查发现气管内气管前壁存在“菜花状软组织密度突起,到沈阳肿瘤就诊检查气管镜,病理确诊为“腺上皮重度异型增生癌变(腺癌)”。 医学常识:恶性肿瘤的早期发现对预后至关重要。若2024年6月及时诊断,患者可通过微创手术或局部治疗控制病情;但因漏诊延误8个月,肿瘤进展至局部侵犯及增大,显著增加治疗难度及风险。 3. 院方责任认定 辽阳市中心医院CT室医生2024年6月15日未按规范详细阅片,对气管突起物未予记录及提示,违反《放射科诊疗规范》中“对可疑恶性病变必须明确描述并建议进一步检查”的规定。 患者家属已调取2024年6月原始CT影像,经北京301医院专家会诊确认“气管前壁病变在初次检查时已存在”。 投诉诉求: 1. 依法对辽阳市中心医院CT室及相关责任医师的失职行为展开调查,并公开处理结果。 2. 要求医院对漏诊事件作出书面说明,并向患者家属公开道歉。 3.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追究院方因过错导致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4. 督促医院整改影像科质控流程,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附件清单: 举报人声明: 以上内容属实,愿承担法律责任。恳请卫健委依法履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举报人签名:孙素芳 2025年4月18日 备注:建议同步向辽阳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同时封存辽阳市中心医院证据,或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
已处理
2025-04-24 09: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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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