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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的情况反映
编号:20210707-3215-4214024浏览数:49
姓名
李女士
留言时间
2021-07-07 18:08:22
留言内容
现向贵厅反映沈阳市商务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工作存在的问题,作为上级部门请予以明确。沈阳市商务局告知我们依据《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规范》,要求我们具备2万平米经营面积等条件,该行业标准是否可以作为行政备案的依据。 二、市营务局还存在将备案等同于行政许可事项,要求进行现场勘验等环节,请贵厅明确市商务局要求备案时进行现场勘验后才决定是否给予备案是否合法合理。 行政审批改为备案,如果备案还要这么麻烦,那行政许可改备案的意义何在? 建议省厅明确全省简化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程序,宽进严管,还权于企业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1-07-16 0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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