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 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

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各执业人员及相关企业: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辽宁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电子化的函》(建办市函〔2021〕85号)有关精神,决定启用新版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并对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实行电子化管理(以下简称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系统登录方式及相关说明

(一)按照辽宁省《强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方案》关于政务服务事项“一张网”的总体要求,我厅对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改版升级,自2026年1月13日起,辽宁省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补发电子证等申请事项需通过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申报,相关业务统一在《辽宁政务服务网》办理,网址链接:https://www.lnzwfw.gov.cn/或者直接输入辽宁政务服务网。(建议使用:360浏览器)

(二)原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系统中的待补正人员及未接收人员,可通过新系统中重新办理申请业务。

(三)具体相关业务的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等请登录“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http://zjt.ln.gov.cn/)网站——“我要办”——“执业注册”——“辽宁建设执业注册管理系统”中查询。

(四)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应妥善保管本人的辽宁省政务服务平台账号和密码,因本人保管不善造成账号和密码信息泄露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2345转2。

二、实行电子证书

2026年1月13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参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具体样式见附件)。自2026年1月13日起,原纸质注册证书请在新系统中办理电子证照。

三、电子证书信息查验

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验。

四、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

(一)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二)电子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并行期间,电子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的聘用单位信息、个人基本信息、注册专业有效期等不一致的,以电子证书信息为准。

(三)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企业或个人伪造、篡改电子证书的,电子证书一律无效;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事项申报操作手册》

 

                                              辽宁省建设事业指导服务中心                                                (辽宁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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