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
各市人民政府、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贯彻落实〈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贯彻落实《县域普通高中振兴
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加快完善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体系,推动城乡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县域普通高中(包括县、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振兴,经省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以及全省教育大会和《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协同推进规模发展与内涵建设,统筹优化县中资源配置,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提升县中办学水平,提高教育公共服务质量,为教育强省建设、辽宁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到2030年,适应学龄人口持续增长的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供给机制进一步完善,县中布局更加合理,为初中毕业生就读普通高中提供充足学位;教师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进一步提高,教师配备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发展的质量评价体系基本建立;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市域内普通高中发展差距明显缩小,优质特色多样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全省优质特色县中占比达到70%以上,优质特色县中在校生占比达到85%,优质县中指标到校比例不低于85%。
二、重点举措
(一)扩充教育资源
1.完善学龄人口和学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依托“辽宁省基础教育资源预测预警平台”,每年上半年分析预测市、县学龄人口和学位缺口,指导各地科学制定县中布局建设规划,建立分年度建设项目库,明确每年新建、改扩建学校和新增学位数。根据学龄人口变化情况,在渡峰时期适当放宽学校规模和班额标准,严控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
2.改扩建一批县中。支持学位紧张的县中对现有教学楼、宿舍楼等实施更新改造,适当增加建筑规模,开辟学生活动场地,改善教学和生活条件。改扩建项目优先建设教学楼、学生宿舍,确保新增学位供给;优化重组现有教育资源,根据基础教育不同学段学龄人口变化情况,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资源利用率,做好区域内资源调配工作。鼓励通过购买、租赁学校周边闲置社会用房补充校舍资源,并按照校内同等标准加强配套服务管理。
3.新建一批县中。支持人口集中流入地、教育基础薄弱地区统筹谋划新建一批县中。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既满足渡峰学位需要,又要提高过峰后的资源利用率,改善办学条件。新建学校选址要充分考虑抗震和防灾需要,确保校园安全。
(二)改善办学条件
4.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依照国家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完善省级建设标准,有序推进县中标准化建设,改善教学环境和生活条件。对达到一定使用年限的校园房屋建筑,要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5.补齐办学条件短板。按照普通高中培养目标、课程实施有关要求,重点补齐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运动场地、学生宿舍、食堂等基础设施短板。升级教学仪器设备,加强学科教室、实验设备、体育器械、照明灯具等教学条件配备。
(三)提升课程教学质量
6.优化课程实施。做好新课程方案转化落地,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制定学校课程实施规划,合理安排三年课程,开齐开足思想政治、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活动等国家必修课程,加强科学教育和人文教育的融合。强化学校选修课程建设,为学生提供分层分类、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形成特色课程体系。开展校园体育、科技、艺术、阅读、演讲等社团活动。
7.深化教学改革。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完善选课走班,加强学生发展指导,系统化培养学生核心素养。落实研究性学习和跨学科学习要求,关注学生学习过程,以实际生活为导向创设真实情境,促进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加强学科实践,开好理化生等实验课。
8.强化教研指导。建立省市县校四级“教研手拉手”帮扶机制,组织教研力量分片区对县中进行一对一教研帮扶。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面向县中的送教助研活动。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提高市县两级教研指导能力。健全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强化教研组、备课组的组织和引领作用。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9.配齐配强师资队伍。加强统筹协调,充分保障县中教师招聘,加大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力度。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完善区域内教师编制、岗位资源统筹与动态调配机制。按规定做好国家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工作。在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中,依法依规确定县中教师占比。鼓励和支持各地加大对急需高层次教师的引进力度,结合实际开展银龄讲学计划,遴选优秀退休教师参与教学指导与教研活动。规范教师流动管理,对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同意,恶意从县中抢挖优秀师资的学校,取消其国家和省级评优评先、改革试点等资格。将加强县中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本地区乡村人才振兴规划予以重点支持。
10.加强师资培养培训。组织落实“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发挥辐射作用。完善分层培训体系,省级统筹开展示范性培训,市、县级落实全员培训,加大对学科骨干教师、新任教师培训力度,支持县中教师参加国家级课程方案与课程标准研修。加大县中名优教师培养力度,建立梯次发展的教师成长体系。推动县中教学名师建设工作室,发挥传帮带作用,打造县域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鼓励支持县中教师通过在职进修等方式提升学历层次与专业素养。
11.保障教师待遇。全面落实国家及地方关于教师工资待遇的各项政策规定,切实保障县中教师收入。各级各类教育评优评先项目适当向县中学校及教师倾斜。鼓励县中探索建立与岗位职责、实际贡献紧密衔接的薪酬分配制度和考核激励机制,切实增强岗位吸引力,激励教师长期任教、潜心育人。
12.提升书记、校长依法办学治校能力。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确保正确办学方向。严格执行县中书记、校长的任职条件、专业标准和选任程序,着力选优配强学校领导班子。强化新任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确保每人完成不少于300学时系统培训。组织县中书记、校长到办学理念先进、改革成效显著、管理水平较高的优质高中开展跟岗学习、专题研修和实地考察。支持各地探索建立县中书记、校长后备人才库,实施跟踪培养。
(五)加强数字化赋能
13.加快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数字校园建设,推动县中校园网升级,按需扩大学校出口带宽,实现宽带网络千兆到校、百兆到班。支持县中建设智慧教室、智慧终端,统筹用好教育部教师数字化能力提升支持项目,有序提升数字化教学装备水平,逐步建成智慧校园。
14.提高数字化教学应用能力。加强师生数字素养培育,开展师生数字素养交流实践活动,探索数字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有效路径,提升县中教师数字化教学能力。支持用好国家、省级智慧教育平台资源和功能。构建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加强省级基础教育精品课建设,推动城市高中向县中开放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帮助县中高质量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开发本土化、特色化数字教育资源。
15.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变革。提高人工智能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和教育评价中的应用效能。充分利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推进教学方式改革,打造个性化、研究型、互动式教学模式。探索教师和人工智能协同的“双师课堂”,大力推进任务式、项目式教学。建设人工智能教育应用示范案例库,培育推广创新性教学方法。
(六)深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
16.探索市县结合管理体制改革。在普通高中以县级为主管理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市级在资源配置、经费投入、教育评价、规范办学等方面的统筹力度,探索建立与市县结合管理体制相适应的人、财、物管理体制,推动教师交流、中考改革、职普融通等市域内有效实施。
17.加强综合高中建设。鼓励各市积极探索综合高中建设,畅通学生按意愿选择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多样选择路径。支持通过中等职业学校改建、与普通高中合并转设等方式建设综合高中;支持利用中等职业学校举办普通高中班;支持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转设为综合高中。鼓励各市加强培养方式、课程体系、师资队伍、考试评价、学籍管理、资源共享等方面改革创新,探索职普融通有效路径。
18.推进评价和招生改革。落实《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聚焦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方面开展办学质量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持续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依托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对学生进行科学、客观、综合评价,引导师生及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鼓励各地在具备条件的县域开展中考改革试点,探索登记入学、均衡派位、划片招生等多元化录取改革。
(七)规范办学行为
19.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省明确的高中学生在校作息时间、寒暑假时间。保障学生课间休息、午休、晚间睡眠和自主学习活动时间,不得利用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集中上课补课或组织测评。寄宿制县中要结合学生实际,统筹安排好学生起床就寝、早操早读、晚自习和课外活动,防止超长时间学习和挤占正常休息时间。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监督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问责力度。
20.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全面落实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加强对招生计划和录取过程的管理,合理确定县中招生计划,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空挂学籍、跨区域抢挖生源。
(八)深入对口帮扶
21.提高县中帮扶质效。用好国家示范帮扶机制,扩展省内帮扶渠道,组织区域内高校和城市优质普通高中对口帮扶薄弱县中,常态化开展名师送教、跟岗实践、联合教研等,完善帮扶工作成效评估机制和激励措施,切实提高帮扶质效。
22.实施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的优化政策,完善辽宁举措,将符合条件的县中纳入实施范围,加大对教育基础薄弱地区的倾斜力度。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级统筹、市级主抓、县级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各地要将县中振兴工作纳入地方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市县级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细化政策、举措和项目清单。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升学率考核下一级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
(二)强化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县中振兴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教育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好各项发展任务和改革措施;发展改革部门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县中建设项目;财政部门要统筹相关资金,支持改善县中基本办学条件,落实好生均公用经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政策;人社部门要优化县中教师职称评审、薪酬待遇等政策;自然资源部门要坚持节约集约原则,合理保障县中建设用地需求;住建等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修订完善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
(三)开展督导评估。将县中振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把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学校标准化建设、课程实施、教师配备、生均公用经费保障、规范办学等情况作为评价重点。
附件:1.县中振兴行动计划任务清单
2.2026年重点工作清单











附件2
2026年重点工作清单
一、年度目标
到2026年底,全省优质特色县中占比达到69%以上,优质特色县中在校生占比达到83%以上,优质县中指标到校比例不低于70%。
二、重点工作
(一)聚焦扩充教育资源,建立县中建设项目库,支持15所以上县中新建改扩建,新增优质特色县中学位2000个以上。
(二)聚焦提升教学质量,建立省市县校四级“教研手拉手”帮扶机制,组织开展送教助研帮扶活动不少于14场次。遴选200节省级高中精品课,支持县中教师课堂教学。
(三)聚焦教师队伍建设,举办全省县中书记、校长依法办学治校能力提升培训,组织名优教师开展送教下县示范性培训,培训县中教师2000人次以上。建设12个县中头雁教师工作室,辐射带动县域教师专业发展。
(四)聚焦优质特色多样发展,新建5所以上特色县中,对7所县中开展办学质量评价,新建续建25所以上县域综合高中,新增学位2500个以上,满足县域初中毕业生多样化就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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